F. 物料平衡
法规要求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
第一百七十条 制剂的工艺规程的内容至少应当包括:
(二)生产操作要求:
5. 预期的最终产量限度,必要时,还应当说明中间产品的产量限度,以及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和限度;
第一百七十五条 批生产记录的内容应当包括:
(八)不同生产工序所得产量及必要时的物料平衡计算;
第一百八十七条 每批产品应当检查产量和物料平衡,确保物料平衡符合设定的限度。如有差异,必须查明原因,确认无潜在质量风险后,方可按照正常产品处理。
若上述部分实现由系统管理,一般体现为:
• 系统应支持对物料平衡的计算,通过配置计算公式,自动计算并核对产出量是否符合物料平衡设定,便于员工确认消耗和产出数量是否保持合理平衡。对于超过物料平衡上下限范围的数值,系统应进行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