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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2 熔点测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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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照供试品的性质不同,测定法分为下列三种。各品种项下未注明时,均系指第一法。
  第一法 测定易粉碎的固体药品
  A.传温液加热法
  取供试品适量,研成细粉,除另有规定外,应按照各药品项下干燥失重的条件进行干燥。若该药品为不检查干燥失重、熔点范围低限在 135℃以上、受热不分解的供试品,可釆用 105℃干燥;熔点在 135℃以下或受热分解的供试品,可在五氧化二磷干燥器中干燥过夜或用其他适宜的干燥方法干燥,如恒温减压干燥。
  分取供试品适量,置熔点测定用毛细管(简称毛细管,由中性硬质玻璃管制成,长 9cm 以上,内径 0.9~1.1mm,壁厚 0.10~0.15mm,一端熔封;当所用温度计浸入传温液在 6cm 以上时,管长应适当增加,使露出液面 3cm 以上)中,轻击管壁或借助长短适宜的洁净玻璃管,垂直放在表面皿或其他适宜的硬质物体上,将毛细管自上口放入使自由落下,反复数次,使粉末紧密集结在毛细管的熔封端。装入供试品的高度约为 3mm。另将玻璃温度计(分浸型,具有 0.5℃刻度,经熔点测定用对照品校正)放入盛装传温液(熔点在 80℃以下者,用水;熔点在 80℃以上者,用硅油或液状石蜡)的容器中,使温度计汞球部的底端与容器的底部距离 2.5cm 以上(用内加热的容器,温度计汞球与加热器上表面距离 2.5cm 以上)或使用经对照品校正后的电阻式数字温度计;加入传温液以使传温液受热后的液面适在温度计的分浸线处。将传温液加热,俟温度上升至较规定的熔点低限约低 10℃时,将装有供试品的毛细管浸入传温液,贴附在温度计上(可用橡皮圈或毛细管夹固定),位置须使毛细管的内容物部分适在温度计测量区中部;继续加热,调节升温速率为每分钟上升 1.0~1.5℃,加热时须不断搅拌使传温液温度保持均匀,记录供试品在初熔至终熔时的温度,重复测定 3 次,取其平均值,即得。
  “初熔”系指供试品在毛细管内开始局部液化出现明显液滴时的温度。
  “终熔”系指供试品全部液化时的温度。
  “熔距”系指初熔与终熔的温度差值。熔距值可反映供试品的化学纯度,当供试品存在多晶型现象时,在保证化学纯度的基础上,熔距值大小也可反映其晶型纯度。
  测定熔融同时分解的供试品时,方法如上述,但调节升温速率使每分钟上升 2.5~3.0℃;供试品开始局部液化时(或开始产生气泡时)的温度作为初熔温度;供试品固相消失全部液化时的温度作为终熔温度。遇有固相消失不明显时,应以供试品分解物开始膨胀上升时的温度作为终熔温度。某些药品无法分辨其初熔、终熔时,可以将发生突变时的温度作为熔点。
  B.电热块空气加热法
  系采用自动熔点仪的熔点测定法。自动熔点仪有两种测光方式:一种是透射光方式,一种是反射光方式;某些仪器兼具两种测光方式。大部分自动熔点仪可置多根毛细管同时测定。
  分取经干燥处理(同 A 法)的供试品适量,置熔点测定用毛细管(同 A 法)中;将自动熔点仪加热块加热至较规定的熔点低限约低 10℃时,将装有供试品的毛细管插入加热块中,继续加热,调节升温速率为每分钟上升 1.0~1.5℃,重复测定 3 次,取其平均值,即得。
  测定熔融同时分解的供试品时,方法如上述,但调节升温速率使每分钟上升 2.5~3.0℃。
  遇有色粉末、熔融同时分解、固相消失不明显且生成分解物导致体积膨胀、或含结晶水(或结晶溶剂)的供试品时,可适当调整仪器参数,提高判断焰点变化的准确性。当透射和反射测光方式受干扰明显时,可允许目视观察熔点变化;通过摄像系统记录熔化过程并进行追溯评估,必要时,测定结果的准确性需经 A 法验证。
  自动熔点仪的温度示值要定期采用熔点标准品进行校正。必要时,供试品测定应随行采用标准品校正仪器。
  若对 B 法测定结果持有异议,应以 A 法测定结果为准。
  第二法 测定不易粉碎的固体药品(如脂肪、脂肪酸、石蜡、羊毛脂等)
  取供试品,注意用尽可能低的温度熔融后,吸入两端开口的毛细管(同第一法,但管端不熔封)中,使高达约 10mm。在 10℃或 10℃以下的冷处静置 24 小时,或置冰上放冷不少于 2 小时,凝固后用橡皮圈将毛细管紧缚在温度计(同第一法)上,使毛细管的内容物部分适在温度计汞球中部。照第一法将毛细管连同温度计浸入传温液中,供试品的上端应适在传温液液面下约 10mm 处;小心加热,俟温度上升至较规定的熔点低限尚低约 5℃时,调节升温速率使每分钟上升不超过 0.5℃,至供试品在毛细管中开始上升时,检读温度计上显示的温度,即得。
  第三法 测定凡士林或其他类似物质
  取供试品适量,缓缓搅拌并加热至温度达 90~92℃时,放入一平底耐热容器中,使供试品厚度达到 12mm±1mm,放冷至较规定的熔点上限高 8~10℃;取刻度为 0.2℃、水银球长 18~28mm、直径 5~6mm 的温度计(其上部预先套上软木塞,在塞子边缘开一小槽),使冷至 5℃后,擦干并小心地将温度计汞球部垂直插入上述熔融的供试品中,直至碰到容器的底部(浸没 12mm),随即取出,直立悬置,俟黏附在温度计汞球部的供试品表面浑浊,将温度计浸入 16℃以下的水中 5 分钟,取出,再将温度计插入一外径约 25mm、长 150mm 的试管中,塞紧,使温度计悬于其中,并使温度计汞球部的底端距试管底部约为 15mm;将试管浸入约 16℃的水浴中,调节试管的高度使温度计上分浸线同水面相平;加热使水浴温度以每分钟 2℃的速率升至 38℃,再以每分钟 1℃的速率升温至供试品的第一滴脱离温度计为止;检读温度计上显示的温度,即可作为供试品的近似熔点。再取供试品,照前法反复测定数次;如前后 3 次测得的熔点相差不超过 1℃,可取3次的平均值作为供试品的熔点;如 3 次测得的熔点相差超过 1℃时,可再测定 2 次,并取 5 次的平均值作为供试品的熔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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