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的设计和建筑材料应考虑其适用性,以利清洁、消毒、灭菌并减少污染的风险。洁净或无菌室应配备独立的空气机组或空气净化系统,以满足相应的检验要求,包括温度和湿度的控制,压力、照度和噪声等都应符合工作要求。空气过滤系统应定期维护和更换,并保存相关记录。微生物实验室应划分成相应的洁净区域和活菌操作区域,同时应根据实验目的,在时间或空间上有效分隔不相容的实验活动,将交叉污染的风险降到最低。活菌操作区应配备生物安全柜,以避免有危害性的生物因子对实验人员和实验环境造成的危害。一般情况下,药品微生物检验的实验室应有符合无菌检查法(通则1101)和微生物限度检查(通则1105、通1106)要求的、用于开展无菌检查、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采样等检测活动的、独立设置的洁净室(区)或隔离系统,并配备相应的阳性菌实验室、培养室、试验结果观察区、培养基及实验用具准备(包括灭菌)区、样品接收和贮藏室(区)、标准菌株贮藏室(区)、污染物处理区和文档处理区等辅助区域,同时,应对上述区域明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