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疹疫苗病毒滴定:供试品经腮腺炎病毒和风疹病毒特异性免疫血清中和腮腺炎病毒和风疹病毒后,在Vero细胞上滴定麻疹病毒,麻疹病毒滴度应不低于3.3 lg CCID50/ml。
腮腺炎疫苗病毒滴定:供试品经麻疹病毒和风疹病毒特异性免疫血清中和麻疹病毒和风疹病毒后,在Vero细胞上滴定腮腺炎病毒,腮腺炎病毒滴度应不低于4.0 lg CCID50/ml。
风疹疫苗病毒滴定:供试品经腮腺炎病毒和麻疹病毒特异性免疫血清中和腮腺炎病毒和麻疹病毒后,在RK-13细胞上进行风疹病毒滴定,风疹病毒滴度应不低于3.3 lg CCID50/ml。
3.3.7 热稳定性试验
热稳定性试验应由生产单位在成品入库前取样测定,应与病毒滴定同时进行。于37℃放置7天后,按3.3.6项进行,麻疹病毒滴度应不低于3.3 lg CCID50/ml,腮腺炎病毒滴度应不低于4.0 lg CCID50/ml,风疹病毒滴度应不低于3.3 lg CCID50/ml,各病毒滴度下降均应不高于1.0 l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