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品溶液 分别取杂质 I 对照品、杂质 II 对照品和杂质 Ⅲ 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甲醇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杂质Ⅰ0.72μg、杂质 II 1.08μg和杂质 Ⅲ 0.72μg的混合溶液。
灵敏度溶液 精密量取对照溶液5ml,置10ml量瓶中,用甲醇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和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阿利沙坦酯有关物质项下。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对照溶液和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 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杂质 I 峰、杂质 II 峰与杂质 Ⅲ 峰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杂质 II 不得过标示量的0.3%,杂质 I 和杂质 Ⅲ 分别不得过标示量的0.2%;其他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的主峰面积(0.1%);杂质总量不得过1.0%。小于灵敏度溶液主峰面积的色谱峰忽略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