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种子批或工作种子批的毒种应进行猴体神经毒力试验,以证明无神经毒力。每次至少用10只麻疹抗体阴性的易感猴,每侧丘脑注射0.5ml(应不低于1个人用剂量的病毒量),观察17~21天,不应有麻痹及其他神经症状出现。注射后48小时内猴死亡数不超过2只可以更换;如死亡超过20%,即使为非特异性死亡,试验也不能成立,应重试。观察期末,每只猴采血测麻疹病毒抗体,阳转率应不低于80%,并处死解剖,对大脑和脊髓的适当部位做病理组织学检查,应为阴性。每次试验同时有4只易感猴作为对照,待试验猴处死后10天,第2次采血,对照猴麻疹抗体应仍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