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可能选择对人类没有致病力、与潜在污染病毒相似且易于体外培养、适合具体产品特性及工艺特点、对验证工艺具有耐受性的病毒作为指示病毒,指示病毒可分为“相关”病毒(用于生产过程中评价病毒去除情况的病毒,可以是已鉴定过的病毒或是与已知病毒种类相同的病毒,或是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任何易污染细胞培养物或污染其他生产用材料、试剂的病毒)、特异 “模型” 病毒[与已知病毒或可疑病毒密切相关(同种或同属)的病毒,并与所观察到的或可疑病毒具有类似理化特性的病毒]和非特异 “模型” 病毒(用来为生产工艺去除病毒能力定性的病毒,其目的是对生产过程去除/灭活病毒的总体能力进行定性,即确定纯化工艺的能力)三类,应优先选择与潜在污染病毒密切相关的病毒,如相关病毒不能获取或不适于体外培养(如不能离体培养到足够高的滴度),可采用特异 “模型” 病毒代替;评价病毒清除的总能力时,应选择具有不同特性的非特异性 “模型” 病毒,包括 DNA/RNA、有/无包膜、颗粒大小、尤其对物理/化学处理明显耐受的病毒等。此外,还应考虑指示病毒的实验毒株与自然毒株及其他毒株之间可能存在的差异,在其他特性相同的前提下应优先选择抵抗力强的毒株(病毒清除工艺验证常用指示病毒示例及相关属性见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