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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eRPS系统提交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请注意这几项

根据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试点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0年 第106号),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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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eRPS系统提交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请注意这几项

根据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深入推进试点做好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工作的公告》(2020年 第106号),2021年1月1日将全面启动第一批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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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一批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的产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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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0-12-29 18:31:03 © 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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