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9205药品洁净实验室微生物监测和控制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草案公示稿(第一次)发布,其中最大的变化如下:
1.修订高效空气过滤器现场扫描检漏方法;
2.增加物理参数照度、噪声的控制;
3.增加悬浮粒子监测结果的判定;
4.修订微生物培养温度及时间、监测计划等内容;
5.引入“污染率”的概念。
其中1-3对QC工作影响较小,4、5两条对我们QC日常工作影响较大,对于这4-5条变化,个人有以下思考,供参考。
一、微生物培养条件的选择和评价
1.征求意见稿修订内容:

药典征求意见稿截图(仅供学习交流用)
2.解析
2.1必要时可加入适宜的中和剂,这句话需要关注必要时和适宜的。
1)必要时通常是环境中存在影响微生物检出的因素(如抗生素等)。
2)除通过风险评估发现是否需要外,还可以通过使用现场采样的平皿进行方法适用性来确认(注意确认的是接种试验菌的回收率,不同于微生物计数法适用性)。
3)适宜的中和剂常见的多为吐温80或卵磷脂,可直接买到成品,其他需要添加酶的多需要定做或自制。
2.2对于环境微生物信息不确定的情况下,培养温度可在20~25℃培养2~3天后再转移至30~35℃培养3~4天。
1)注意前提,对于环境微生物信息确定的需要评估后采取适合自己的培养方式。微生物信息确定的前提是有自己的环境菌种库,对微生物的种类、特性及分布等有正确认知。评价的标准就是确认培养条件是否影响微生物的检出。立即高温可能影响真菌检出,立即低温可能影响革兰氏阳性菌的检出。
2)最土豪的应对方式应该是TSA(30~35℃)和SDA(20~25℃)两种培养基都使用,考虑工作量还是算了。
3)必要时进行验证,需要注意不同于培养基适用性试验,对照组的试验菌培养条件是其最适宜生长温度,不一定是环境监测的培养条件。
4)如果你的领导一定要你做这个验证,而你没有环境菌。可考虑买金黄色葡萄球菌、微球菌或藤黄微球菌等菌株作为试验菌进行验证。
5)当已知微生物生长缓慢时,应当延长培养条件。要落实这一点,就是结果观察时发现微小菌落要延长培养时间。
6)延长培养时间注意平皿别干了。自制培养基或外购培养基不要纠结15~25mL的规定,这跟微生物计数法不是一回事(环控菌依附表面生长)。
二、监测计划
1.征求意见稿内容

征求意见稿截图,仅供学习交流用
2.解析
这里并不是新内容,PDA TR13里面有类似的描述。
需要注意并不是环境监测的操作规程有了以上内容就可以了。需要注意日常环境监测执行时,要根据这个监测计划制定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日常环境监测计划可以做成表格,主要体现测试周期、状态、项目和方法等内容,特别是计划取样时间和实际取样时间。对于取样点、标准等可以引用已有文件规定。
三、污染率
1征求意见稿内容

征求意见稿截图,仅供学习用
2.解析
1)对于动态生产的C/D级区域,污染率100%怎么破?首先注评估单位不是一个房间,以一个区域的同一洁净为单位,更关注污染率低的区域,污染率变高似乎是在说污染跑到哪里去了;其次污染率不是唯一的标准,污染率无效时可关注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等。
2)不同时间点同一区域的采样不具有可重复性,但是有意义。越来越严谨了,大爱。
四、小结
看完征求意见稿,感觉还是学到很多。很多时候就像一个小学生,老师不要求就不去做,也许是时候摆脱学生思维了。不要事事都走在监管的后面,跑在前面应该机会更多。
明天分享《附件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
9203 药品微生物实验室质量管理指导原则)草案公示稿(第一次)》